皖廣院人字[2006]17號
關于我院教職工保留工作關系
脫產讀研期間待遇的規定
學院各部門:
我院《關于教職工培訓、進修的暫行規定》(皖廣院字[2003]73號文件)下發以來,我院教職工積極參加各類培訓進修,教職工的知識和學歷結構得到不斷改善。根據省人事廳有關文件精神,經學院黨委會研究,現對我院教職工脫產讀研同時保留工作關系期間的有關事項作如下規定:
一、我院專任教師和專業技術人員考取與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和崗位相符或相近的碩士以上學位的研究生,經本人申請,學院批準后可以脫產學習,學院保留其工作關系和工資檔案關系。
二、教職工脫產學習期間連續計算工齡,其他一律停發。
三、教職工在脫產讀研期間,工作關系保留在我院。學院每月補貼300元生活費,畢業后可直接回我院上班。
四、脫產讀研期間,回校上課,按院內教師標準給付課時費。
五、學習期滿,獲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者,按《關于教職工培訓、進修的暫行規定》給予學費報銷或學費補助。
六、脫產學習之前,學習人員需與學院簽定《在職人員培訓進修協議書》。學習期滿不回學院工作的,需退回學習期間的生活補貼。回學院工作后但未達到規定服務年限的,仍按《關于教職工培訓、進修的暫行規定》執行。
七、學院聘用教師比照此規定執行。
附:在職人員培訓進修協議書
二○○六年五月十三日